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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亿宏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发布日期:2022-3-9 19:00:31   共阅752次  来源:

广东亿宏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亿宏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利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广东亿宏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在此网站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深圳市利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A205单元2906房号

联系电话:0755-28433078(黄工)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亿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2B

联系电话:0754-88822088(张工)

(三)项目概况:

20101月,汕头市亿能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编制了《汕头市亿能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原项目”),并于20106月取得原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的审批意见(汕环龙建[2010]42号)。原项目主要建设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及配套设施,建成后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品的生产制造,年产塑料包装品1100万套。20127月项目取得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出具的《关于汕头市亿能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土建验收的意见》,其中说明原则统同意厂房及配套项目申请土建验收。生产项目应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土建验收后汕头市亿能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将项目移交给汕头市亿宏塑胶实业有限公司。汕头市亿宏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向原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报送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于201512月取得原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出具的《关于对汕头市亿宏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汕环龙验[2015]63号)。

2016年,汕头市亿宏塑胶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亿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建设单位”)。广东亿宏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珠津一横街2号,西侧为广东新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南侧为汕头市万邦化妆品有限公司,东侧为玉山路,北侧为汕头市永达印务有限公司和汕头市三益玻璃工艺有限公司。

随着企业的发展,建设单位拟在原厂区B栋厂房五层建设广东亿宏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对塑料制品进行丝印和烫金加工,建设后年产塑料包装品约1270t

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污水、噪声、废气和固废等。

 

发布单位:广东亿宏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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